【第24天|4月24日】為神公義的審判禱告
願眾聖徒獻上使基督作為另一位天使能把香加於其上的禱告,使公義審判的火從神的寶座丟在地上,以對付無神和不法的事(啟八1~8)。
請我們禱告:
主耶穌,讚美你是那公義的審判者,我們呼籲你來表白你自己,使全地知道你是主。主啊,使眾聖徒一齊禱告,獻上使基督作為另一位天使能把香加於其上的禱告,使公義審判的火從你的寶座丟在地上,以對付無神和不法的事。
現在我們讀經:
啟八3~5 另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,來站在祭壇旁邊,有許多香賜給祂,好同眾聖徒的禱告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。那香的煙同眾聖徒的禱告,從那天使手中上升於神面前。那天使拿著香爐,盛滿了壇上的火,丟在地上,於是有雷轟、聲音、閃電、地震。
基督是另一位天使
啟示錄裡特別描寫基督是“另一位天使,”指明祂不是一位尋常、平凡的天使,乃是一位特別的天使。
向神獻上眾聖徒的禱告
三節說,“另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,來站在祭壇旁邊,有許多香賜給祂,好同眾聖徒的禱告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。”這一節的祭壇,是指燔祭壇(參出二七1~8),而寶座前的金壇,乃是指香壇(參出三十1~9)。金香爐象徵眾聖徒的禱告(啟五8),由另一位天使,就是基督,獻給神。香象徵基督連同祂所有的一切功績,加到眾聖徒的禱告上,使眾聖徒的禱告,在金香壇上得蒙神的悅納。在揭開第七印時,地上仍有聖徒在禱告。
四節說,“那香的煙同眾聖徒的禱告,從那天使手中上升於神面前。”那香的煙指明那香同眾聖徒的禱告一同向神焚燒,上升於神面前。這含示眾聖徒的禱告因著加上了香,就有功效,且蒙神悅納。
將火丟在地上,執行神對地的審判
五節說,“那天使拿著香爐,盛滿了壇上的火,丟在地上,於是有雷轟、聲音、閃電、地震。”這含示對眾聖徒禱告的答應,特別是指在六章九至十一節所說第五印的禱告,以及在路加十八章七至八節所說的禱告。八章這裡聖徒的禱告,必是求神審判這抵擋神經綸的地。將火丟在地上,是執行神對地的審判。所以,雷轟、聲音、閃電、地震的來臨,乃是神審判的標記。
神需要祂的聖徒禱告,使祂能執行祂的審判
神對地的審判,乃是對那加上了基督作香之眾聖徒禱告的答應。雖然第六印已經揭開,七號也即將吹響,但要等到基督來了,將自己當作香,和眾聖徒的禱告一起獻給神之後,才有雷轟、聲音、閃電、地震發生。這指明雖然神定意要在地上施行審判,但仍需要眾聖徒用禱告與祂合作。神需要祂的聖徒禱告,使祂能執行祂的審判。(啟示錄生命讀經,第二十三篇)
住在主裡面,摸著神心意,祈求就必成就
我們摸著了神的感覺,知道了神的心意,同時也願意神所願意的,到這時候我們就能禱告。這就是約翰十五章七節所說的,你們住在我裡面,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裡面,凡你們所願意的,祈求就必給你們成就。這個願意不是出自於禱告的人,乃是出於神在他裡面所給他的。這個心願就是神的心願,所以一禱告神就垂聽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四冊,禱告,第十一篇)
你若讀路加十八章,就會看見主耶穌說,到了某一個時候,地上的聖徒要呼求神出來對付那種局面,並且表白祂自己。到這個世代的末了,人要大大背叛神,甚至向全宇宙宣稱,他們就是神。神雖然容忍,但有些忠信的聖徒再也不能忍受,他們要禱告說,“哦,主宰一切的主阿!你還要容忍到幾時?難道你要永遠容讓這悖逆的光景嗎?還要等多久你才來表白你自己,並且為我們伸冤?還有多久才使全地知道你是主?”到最後,一定得有這種禱告。當我們這樣禱告時,神所差遣的那位天使就要把祂自己當作香,加在我們的禱告上,一同呈獻給神。神必要答應這禱告,在地上執行神的審判。(啟示錄生命讀經,第二十三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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